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局、总工会,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工资集体协议参照文本 关于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 一、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必须坚持市场化方向,在遵循依法维护、平等协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原则下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必须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工资分配同样应当由市场来调节。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一种工资决定形式,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要以企业的经营济效益和职工劳动岗位的相对价值为依据,同时应参照当地政府公布的劳动力工资市场指导价位,本地区、本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以确定合理的工资分配等级和职工工资增幅。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是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应遵循以下四项原则:一是自觉接受法律、法规约束和政策指导的原则。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不得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集体协商自始至终都应在有关法规政策范围内进行;二是协商双方平等的原则。集体协商的双方具有平等法律地位,应当相互尊重,认真听取对方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不应有任何岐视和任何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对方的行为;三是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协商的结果应充分体现双方权益的统一,实现“双赢”,以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和职工积极性的调动;四是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在协商期间,双方都要从企业生产发展和职工队伍稳定的大局出发,自觉维护和谐的气氛,自始至终求同存异,相互谅解,力争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应采取过激行为。 二、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重在建立机制 工资集体协商是一项新的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注意工作方法。要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展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建立协商机制上,先搭起“架子”,再逐步规范,工资协商不求大、求全。原则上一年协商一次,遇到实际问题随时协商。要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并融入到企业管理体制中去。在开展工资协商时要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协商内容,可以就企业和职工最关心的一个或几个问题进行协商,取得突破,不一定每次协商都面面俱到。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解决企业拖欠、克扣职工工资问题,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中小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可以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区域性专项工资集体协议。行业管理规范、特点突出的行业,可实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签订行业工资集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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