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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8-3-3

【法律文号】:杭劳社医[2008]54号 【执行日期】: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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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杭劳社医[2008]54号
【字体:  
关于增加杭州市离休干部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医疗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杭州市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医疗统筹服务工作,方便相关人员就医。经研究决定,增加杭州桐君堂中医门诊部、杭州宝力中医门诊部、浙江绿城医院、杭州张同泰中医门诊部、杭州临湖门诊部(杭州市饮食服务公司职工医疗门诊部)为市级离休干部定点医疗机构。

增加拱墅区小河湖墅地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拱墅区人民医院)、杭州桐君堂中医门诊部、杭州宝力中医门诊部、杭州张同泰中医门诊部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子女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希望上述定点医疗机构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原则,切实做好离休干部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的医疗保障服务工作。

本通知从2008年2月1日起执行。

二○○八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定点医疗机构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委老干部局、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市医保中心,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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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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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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