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5]16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圆满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各项就业目标计划任务,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地区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紧紧围绕目标任务计划,狠抓政策落实,全面完成就业再就业各项工作。 二、目标任务。 全年实现就业14600人;提供就业岗位3000个;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愿意从事政府购买岗位的低保家庭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实行托低安置;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零就业” 家庭至少实现一人就业的目标,形成创建充分就业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措施。 为确保上述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2007年我们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继续推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把扩大就业和控制失业纳入全年就业工作整体规划,紧紧围绕就业和再就业这个中心工作,层层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主要部门责任制,并将就业和再就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各县(市)的主要内容。 2、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督促检查和部门协作等工作制度。加强与城乡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创造性的开展工作,通过互送月报(季报)报表、传送信息、转发通报等到形式,加强沟通,及时掌握关于就业再就业政策情况动态。 3、进一步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再就业。要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一要结合各种大型活动,有针对性的促进不同服务对象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如:结合第一季度开展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和“春风行动”,大力促进就业困难对象和进城务工农村劳者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结合第二季度开展的“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大力促进城镇新增长劳动力和城镇其他失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结合第三季度开展的“技能岗位对接”活动,大力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和技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第二要不断增加劳务洽谈会次数,通过大力举办劳务洽谈会来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和再就业。2007年,我们要加大对县(市)职介部门的业务指导,制定统一的劳务洽谈方案,每月至少定期召开一次劳务洽谈会,通过举办劳务洽谈会的形式,增加岗位,促进就业。第三,继续引导和发展再就业基地和劳务派遣组织。积极推行新的用工形式和就业方式,为失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搞好服务。以发展第三产业的劳务派遣为重点,鼓励引导建筑业、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家政服务等有解决失业人员就业潜力的行业和企业向劳务派遣企业方向发展,使之成为吸纳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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