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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州直2008年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州直各县(市)、口岸(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完善州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制度,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对促进再就业的重要作用,根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自治区2008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新劳动就字〔2007〕59号)精神。州直决定于2008年继续在州直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四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筹安排2008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各县(市)、口岸劳动保障部门要将组织实施公共专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实际行动,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帮助就业困难群体排忧解难的具体措施,作为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的主要手段和全面推进人本服务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市)、口岸要在认真总结2007年组织实施专项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以进一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在专项活动的实施过程中,要有新方法、新内容、新举措、新亮点,推动全区公共就业服务深入发展。各县(市)、口岸(重点联系城市伊宁市、奎屯市)要根据州直“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开拓创新,开展符合本地特色的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要制定专项活动计划和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各项活动的名称、时间安排、活动内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方法,并提前做好工作部署,保证各项专项活动的顺利实施。 二、明确活动主题,认真组织实施专项活动 (一)州直2008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主题为:“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活动时间为2008年1月15日至2月15日。援助对象:一是尚未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和“零就业家庭”人员;二是已就业但尚未享受政策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吸纳的下岗失业人员;三是本县(市)确定的其他需重点援助的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二)州直2008年“春风行动”活动的主题为:“进城务工,帮你解难”。活动时间为2008年2月15日至4月15日。服务对象为农村准备外出务工、新进城务工和已经在城市中务工的农业富余劳动力。(三)州直2008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时间为2008年5月的第三周。服务对象为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其他城乡各类求职者。活动组织:州直及各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系统、工商联。活动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各活动组织方职责,做好活动筹备工作,形成州直统一布置,各县(市)、口岸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具体工作要求另行通知。(四)州直2008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主题为:“职业生涯起步,我们共同努力”。活动时间为2008年9月1日至30日。服务对象:各类需要求职就业的毕业生和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三、统筹协调组织,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县(市)、口岸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每一个专项活动要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每一个专项活动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工作落实到位;每一个专项活动开始时,都要举行启动仪式,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评估,形成活动有目标、工作有责任、结果有质量评估检查的保证机制。(二)统筹规划,精心组织,落实专项活动资金。各地要按照州直统一要求,对每个专项服务活动,提前进行部署。要将专项活动纳入全年工作计划,统筹安排。一是提前做好每个专项活动工作经费预算,要将专项活动所需经费列入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计划,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二是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专项资金,将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切实落实到位,保证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三)大力宣传、营造和谐氛围,树立公共服务形象。各县(市)、口岸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专项活动的宣传。重点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和自治区促进就业政策、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专项服务活动内容以及涌现出来的就业先进典型事迹,将服务承诺和就业服务信息送到各类就业群体手中,树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本服务的社会形象。(四)加强指导监督,保证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市)、口岸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服务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专项服务活动的落实效果。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在专项活动期间适时组织专项检查,了解各县(市)、口岸开展专项服务活动的具体实施情况。(五)及时上报各专项活动方案和工作情况,搞好统计。各县(市)、口岸要按照州直工作方案要求,按时报送实施方案,在专项活动期间要及时上报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专项活动结束后,报送工作信息、工作总结和相关统计数据。附件:1《州直2008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方案》 2《州直2008年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3《州直2008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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