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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伊犁州直2007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州直属各县(市)、霍尔果斯口岸(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7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新劳社传字〔2006〕)35号、伊犁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07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伊州劳社字〔2007〕1号)要求,现将2007年《自治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认真部署。各县(市)、口岸和重点联系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安排和部署。要根据2007年州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活动计划和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活动的名称、时间安排、活动内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方法,并提前做好各项工作部署,确保服务周活动的顺利实施。 二、及时统计。各县(市)、口岸和重点联系县(市)要认真做好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和就业情况基础统计工作,并按州直活动方案要求,于2007年8月25日和9月25日前向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及相关统计数据。 联系人:孙新霞 联系电话:0999—8043248 传真:0999—8022686 附件1:州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重点联系县(市)名单附件2:州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州直2007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就业起步,我们共同努力” 二、服务对象 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重点是家庭生活困难、“零就业家庭”中登记失业的毕业生 三、活动内容 (一)开设服务窗口,提供免费服务。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开设专门窗口,对符合条件的历届和应届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并根据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 (二)收集空岗信息,开展专场招聘会。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抓紧收集适合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空岗信息,在服务周活动期间举办1—2场专场招聘会,帮助一部分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在服务周期间落实就业岗位。 (三)入户宣讲政策,了解就业需求。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向辖区内每一位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进行一次上门政策咨询服务,使他们了解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并了解他们的就业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服务,建立定期联系和专项服务制度。 (四)面向困难对象,实施重点帮扶。各县(市)、口岸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将生活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中登记失业的毕业生纳入重点帮扶范围,建立专门服务记录档案,确定专人负责,提供“一对一”帮扶,为其尽早实现就业创造条件。 四、活动时间 州直“2007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于2007年9月17日—23日在州直统一开展,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8月20日—30日)。主要工作安排:一是对服务对象开展摸底调查,摸清其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二是有针对性地制定服务周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8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州劳动和保障局;三是收集岗位信息;四是搞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服务周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9月17日—23日)。主要工作安排:一是对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进行一次上门政策咨询活动;二是组织1—2次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开展针对各类求职人员的招聘、求职、政策宣传等服务项目;三是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提供职业资格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组织他们参加就业见习活动;四是认真落实对就业困难对象的“一对一”帮扶措施。 (三)总结阶段(9月24日—30日)。各县(市)、口岸对服务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9月25日前上报文字总结材料和统计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各县(市)、口岸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把组织实施好“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专项活动,作为为就业困难群体、“零就业家庭”排忧解难的实际行动,作为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和全面推进人本服务的重要措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认真组织,抓紧抓好。各县(市)、口岸要成立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并组织实施。要加强与教育、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共青团、妇联的作用。各县(市)、口岸要加强宣传,积极和各新闻媒体联系,争取支持配合,确保服务周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各县(市)、口岸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县(市)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服务周活动的开始可举办启动仪式,并邀请当地县(市)委、政府的领导出席讲话,尽可能扩大服务周活动的社会影响;在服务周活动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具体措施,把这次服务周活动宣传好、组织好、开展好,真正取得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的实效。 (三)做好专项活动的资金保障。各县(市)、口岸要提前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专项活动所涉及的工作资金,以及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补贴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各县(市)、口岸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本辖区服务周活动实际开展情况和效果进行督促检查。服务周活动期间,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工作组赴有关县(市)了解活动周开展情况,并实地参加所在地服务周活动。 附件1: 州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重点联系县(市)名单 伊宁市(自治区重点联系城市) 奎屯市(自治州重点联系城市) 伊宁县(自治州重点联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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