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不仅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而且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加强科技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是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根本性措施,对于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伊宁县地处伊犁河谷中部,现辖20个乡镇(场),耕地面积93万亩,总人口37.7万人,由维、汉、回、哈等民族组成,其中:农业人口32万人,农村劳动力15.7万人,富余劳动力超过6万人,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县,人均耕地不足3亩,人地矛盾十分突出,严重制约了农民增收。从2002年以来,伊宁县委、县人民政府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作为解决农(牧)民增收问题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致富农民,必须减少农民”、“繁荣农村,必须跳出农业”的工作思路,基本形成了“政府引导、中介推动、市场运作”的工作模式,建立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有力地推动了该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增加了农(牧)民收入。2003年至今,该县累计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15.57万人次,劳务创收3.28亿元,人均创收1460元。仅2005年全县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07万人次,是2003年的4倍多,实现劳务创收1.2亿元,人均创收1976元,带动全县人均增收131元,劳务输出收入占到了全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11%。 2006年以来,全县转移农村劳动力6.5万人次,实现劳务创收1.2亿元。 主要做法: 一、政府参与,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组织保障。为了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把劳务输出培育为劳务经济,促进农(牧)民增收,该县成立了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县主要领导但任,并把劳务输出作为“一把手”工程。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委农办、农业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妇联等11个相关单位组成,统筹协调全县的劳务输出工作。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立劳务输出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领导担任,负责全县的劳务输出工作。在各乡镇(场)劳动保障事务所设立了劳务输出办公室,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由乡镇(场)主要领导任主任;各村(队)支部书记为劳务输出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了信息员。为强化责任,县委、政府还把劳务输出纳入乡镇(场)经济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县、乡、村三级联动,各部门广泛参与的劳务输出工作格局,为劳务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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