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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 【颁布日期】:2006-10-23
【法律文号】:昌州劳社发〔2006〕175号 【执行日期】:2006-10-23
昌州劳社发〔2006〕175号
【字体:  
关于昌电物业管理公司包干工资的通知
昌电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调查审核,现对你公司原包干工资总额基数进行核定,核定后你公司自2006年度起包干工资总额基数为186万元(含各类用工工资、完成任务奖),三年不变,包干提取比例为25%。你公司要认真执行核定后的工资总额包干基数(含提取比例),不得随意突破和超发工资总额。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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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关于开展中央企业职位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07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结果公告
·关于印发水利系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预防和制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通知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本市相关法规
·关于昌电物业管理公司包干工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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