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颁发部门】:湖北省劳动厅 |
【颁布日期】:1998-1-21 |
| 【法律文号】:鄂劳函[1998]15号
|
【执行日期】:1998-1-21 |
|
| 对“关于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确定中有关军衔增资是否作为套定企业工资标准基数的请示”的复函 |
![]() |
省农垦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确定中有关军衔增资是否作为套定企业工资标准基数的请示”(鄂垦司[1997]382号)悉,经请示国家劳动部综合计划与工资司,请你公司按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1993]后联字4号文规定,将增加的军衔工资作为重新套定企业工资标准基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