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0-2-24
【法律文号】:沪劳保技发(2000)11号 【执行日期】:2000-2-24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沪劳保技发(2000)11号
【字体:  
关于印发《关于提升职业鉴定要求优化本市劳动力结构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局,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
  现将《关于提升职业鉴定要求,优化本市劳动力结构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关于提升职业鉴定要求,优化本市劳动力结构的意见》及其附件
  关于提升职业鉴定要求优化本市劳动力结构的意见
  为推进职业培训社会化、市场化的进程,促进本市劳动者结构的优化,逐步实现构筑蓝领高地的总体目标,致力于培养和造就与上海这个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具有较高服务技能和操作技能以及创造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劳动者队伍。
  随着上海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原有的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此,本市决定:对通用性强,涉及面广,技术含量高的专业(工种)的中、高层次培训,推行1+X内容[1代表原鉴定规范;X表示发展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含公共模块和专业模块)的培训],现就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 今年起,对列入社会化鉴定的职业(工种),在其职业技能实施鉴定前,陆续增加X模块的培训;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时,应按提升后的职业鉴定要求进行(详见附件1)。
  二、 现在职业培训机构任职的实训指导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应参加X模块的培训,该项培训将作为晋升技术等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申请技师社会化鉴定必备条件之一(详见附件2)。
  三、 对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聘用的各职业(专业工种)技能鉴定考评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的专题培训。培训合格重新核发《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资格证书》(评见附件3)。
  四、 对符合要求申请技师社会化鉴定的人员按新颁布《技师职业标准》实施培训;对已取得技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根据《技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评见附件4)。
  五、 为适应上海建成现代化、国际性大都市的总体目标,本市将对不具备外语(英语)能力的从业人员实施英语基础知识培训。该培训将作为晋升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详见附件5)。
  加大培训力度,构建职业培训的社会化、市场化新格局是市劳动保障部门近几年工作的重点,望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精神,根据不同人员的培训要求,组织具有力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实施教学,并对培训计划和质量加强监督检查,共同努力,把优化本市劳动力结构的工作做好。
  附件1
  关于提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标准的实施意见
  为尽快构筑技能人才高地,进一步满足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技能素质的需求,决定在社会化职业资格鉴定中提升技能鉴定(考核)标准,现将若干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本文共5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
·关于印发交通财会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积极发挥财政贴息资金支持作用切实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切实做好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商务部关于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
·沪劳保就发(2005)37号
·关于规范本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调整《关于规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管理的若干意见》有关经营服务项目的通知
·关于对经营型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部分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修改《关于规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管理的若干意见》有关内容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