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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0-1-7
【法律文号】:沪劳保补(2000)1号(已失效) 【执行日期】:2000-1-7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沪劳保补(2000)1号(已失效)
【字体:  
关于结算1999年本市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收益分配的通知

  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上海市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试行意见》(沪社保业一发[1997]18号)的有关规定和基金运营的实绩,现就1999年补充养老保险的收益分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998年末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在1999年运营增值后的收益分配率为4.82%。收益额的计算公式为:
  1998年末补充养老保险单位帐户储存额×4.82%
  2.1999年当年补充养老保险各月净缴纳额收益分配率为:(见表
  在1999年12月份结算期后、年末前到帐的资金以0.02%的收益分配率计算收益额。
  3、部分单位按照《关于1998年单位工资基数超过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专项用于补充养老保险的通知》(沪劳保补发[1999]2号)在1999年核定提取的补充养老保险费的收益额的计算公式为:
  核定提取的补充养老保险费×4.82%
  个别单位在清算1998年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时,补缴了养老保险费后再执行沪劳保补发[1999]2号文的,这部分的补充养老保险费的收益分配,对照资金补缴的月份所对应的收益分配率计算收益额。
  4、按照本通知所计算的收益额计入各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帐户,并作为1999年末补充养老保险单位帐户储存额。以后各年,均照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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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的决议[失效]
·社会保险财务制度(试行)[失效]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失效]
·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律师资格考试办法(已废止)
·关于加强对举办职业技能鉴定业务培训班管理的通知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当行政被告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调整本市城镇从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2年上海市劳动保障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对本市征地养老人员进行2002年春节慰问补助的通知
·关于2001年本市地方国有企业工资总量调控补充意见的通知
·关于调整本市企业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定期伤残抚恤金和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关于对本市部分年龄大、退休早、养老金低的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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