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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颁布日期】:2001-6-1
【法律文号】:苏劳仲委[2001]2号 【执行日期】:2001-6-1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苏劳仲委[2001]2号
【字体:  
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程序》的通知

  各市劳动(社保)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为了规范全省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审程序,现将《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程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程序
  一、开庭准备
  书记员:
  1.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是否到庭。
  2.宣布仲裁庭纪律:
  (1)遵守仲裁庭秩序,保持庭内安静、庄严。不准吸烟、不准喧哗、吵闹。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和进行其他妨碍庭审的活动。
  (2)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陈述事实、辩论问题时,必须在首席仲裁员的主持下,围绕争议的要点进行,非经首席仲裁员允许不得发言。发言应实事求是,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3)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开庭后,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中途退庭。擅自退庭的,申诉人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按缺席仲裁处理。
  (4)旁听人员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理区,不准发言和提问。
  (5)凡携带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的,一律关机。
  (6)如有违反仲裁庭纪律的,仲裁员及工作人员有权劝告或制止;情节严重的,可责令退出仲裁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报请公安机关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请首席仲裁员、仲裁员入席。向首席仲裁员报告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仲裁参加入到庭的情况。
  首席仲裁员(独任仲裁员):
  1.核对当事人(第三人)、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按照申诉人,代理人、被诉人、代理人、第三人、代理人的顺序进行)。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交对方当事人确认。
  3、确认当事人(第三人)、代理人的身份符合规定,有资格参加庭审活动。
  二、开庭审理
  首席仲裁员:
  1.宣布开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诉×××劳动争议一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六条 规定,本案仲裁庭由首席仲裁员×××、仲裁员×××、仲裁员×××组成,书记员由×××担任,负责庭审记录工作。
  3.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仲裁权利义务。
  当事人的权利有:
  (1)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已的劳动权利和仲裁权利。申诉人可以放弃或变更仲裁请求;被诉人可以承认或反驳申诉人的仲裁请求,有权提起反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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