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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颁布日期】:1999-12-16
【法律文号】:琼人劳保函[1999]189号 【执行日期】:1999-12-16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琼人劳保函[1999]189号
【字体:  
关于“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待遇的复函

  省总工会:
  你会《关于解决“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工资待遇问题的函》([1999]5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我省一九九○年以来全总表彰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给予晋升一个职务工资档次的奖励。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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