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颁发部门】: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颁布日期】:2001-8-14 |
| 【法律文号】:闽劳计[2001]4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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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期】:2001-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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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闽劳计[2001]4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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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第二批非处方药品目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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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国家非处方药药品目录”和我省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经研究确定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非处方药品。现将《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第二批非处方药品目录》印发给你们,与首批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非处方药品目录同时执行。(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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