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宣布闭庭 首席仲裁员: 现在闭庭。 注:①以上庭审程序,可以依据案情选择使用。 ②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见附件。 附件: 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 当事人有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的权利,有变更和撤销仲裁申请的权利,对方当事人有提出答辩、承认申请、反驳申请的权利; 2、当事人有依法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仲裁活动,有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 3、当事人有依法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 4、当事人有就案情的真实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5、当事人有自行和解和申请用调解方式结案的权利; 6、当事人有提供证据、请求传唤证人、请求鉴定和勘验的权利; 7、当事人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8、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执行,另一方当事人有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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