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
|
在线咨询
|
HR知识库
|
专题汇总
|
资料下载
|
劳保新闻
|
劳保数据
|
案例研讨
|
新劳动法
|
HR论坛
|
考证培训
|
劳务派遣
|
红日培训
|
注册
|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HR工具搜索
劳保数据查询
合同
加班工资
社保
养老
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合同法
养老保险
个人所得税
【颁发部门】: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事厅
【颁布日期】:2002-9-3
【法律文号】:晋劳社养[2002]274号
【执行日期】:2002-1-1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事厅
晋劳社养[2002]274号
【字体:
大
中
小
】
关于监狱系统参加省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省监狱管理局:
为落实国家人事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体改委《关于在监狱系统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人发[1997]47号)提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尚未实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可先在监狱系统内部进行统筹,待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出台统一的办法时,再作为一个大单位参加统筹”的规定,结合我省监狱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就监狱系统参加省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省监狱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固定工人、聘用制干部、劳动合同制职工、刑满留场就业人员和退休(职)人员,从2002年1月起以系统为单位统一参加省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其他人员暂不纳入社会统筹。
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筹集。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国家、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单位负担部分按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2%和退休费用总额的60%缴纳(晋人老字[1994]52号规定),个人负担部分暂按本人工资收入的3%缴纳。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按月向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经办机构”)缴纳,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其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从纳入省级统筹之月起,省经办机构为职工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单位缴费暂不划转。实行个人帐户前的个人缴费额一次性转入个人帐户。在建立个人帐户的同时,核发给每个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该手册只记入个人缴费部分。《养老保险手册》由单位填写和保管,每年第一季度送省经办机构审核。
四、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在统筹前的固定职工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可与统筹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城镇劳动合同制工人(含社会聘干人员)从缴纳养老保险费开始计算缴费年限,单位和个人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不计算缴费年限。
实行省级管理后,仍执行现行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已建立个人帐户的人员退休(职)时,其退休(职)待遇的计发,按照国家和省现行事业单位办法计算待遇,再加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含利息)除以120(不足1元的按1元发给)。今后,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政策执行。
本规定施行前已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仍按省直事业单位现行统筹项目支付(晋人老字[1994]52号规定),未列入统筹项目的按原渠道支付。
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由省经办机构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五、退休人员养老金须经省经办机构审核后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纳入统筹。职工正常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按特殊工种、因工致残、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等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经省经办机构审核纳入统筹。对未按规定办理审批、审核手续的,省经办机构不予支付养老金。
六、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若该系统在年度内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出现缺口时,暂由系统内调剂解决。系统内部调剂确有困难时,由省司法厅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资金予以解决。
七、在纳入省级管理前,已在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在业务移交时,不再划入省经办机构,但合同制工人、社会聘干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含利息)应移交省经办机构,并转入个人帐户。如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费的,须按省级办机构缴费标准在省经办机构进行补缴。
八、省监狱管理局要安排足够人员负责系统内养老保险工作,并负责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经费和办公设备,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九、本通知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和省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网络收藏夹:
上一条:
关于原行业集体企业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条: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国家 法规
更多…
·
关于开展省级统筹基本养老保险集体所有制参保人员有关情况数据调查的通知
·
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办法的通知
·
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
关于养老保险公司经营企业年金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更多…
·
关于公布2007年度职工工资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储存额记账利率的通知
·
关于公布2007年度职工工资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的通知
·
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山西省省属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国有特困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关于200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法律法规目录
最新法规(不限类别)
热点法规(不限类别)
国家法律
劳动保障法制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
劳动保障监察
其他
劳动就业
就业管理
再就业管理
失业管理
就业服务
其他
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
人员安置与流动
其他
工资与福利
工资
福利
其他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社会救助
农村社会保险
保险基金管理
最低生活保障
社保综合
劳动标准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职工奖惩
女工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其他
劳动安全保护
安全保护
安全生产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
其他
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与技能竞赛
职(执)业资格管理
职业标准与技能鉴定管理
其他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劳动争议执法监督
其他
劳动人事法综合
劳动综合
人事法规
公务员
其他
其他
计划生育
住房改革及公积金
高等学历、学籍等规定
其他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企业职工刑满释放人员如何领取养老金
浙江绍兴的养老保险缴费可以断缴吗。我因为现在没有工作了,可不可以再我找到工作后再继续缴?
如在北京交社会养老保险,是否须把档案调到北京,在北京所交保险年限是否可以与在老家交的年限续接上(在北
我已工作16年,可单位只给我缴纳了2000年至今的社保我现在想离开单位我应要求单位补交前7年的社保吗
单位说北京市可以不给农民工上保险,是真的吗?
正式教师改制交养老保险合法吗
我有中级会计师证书,但退休时按工人退休,没有算技术人员,我现在想改成技术人员,应该怎么做啊
哈尔滨劳动局
参加正式工作前在“五七”连(家属工)的工作时间是否算工龄
关于视同缴费年限的紧急咨询,请懂的人士帮帮忙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陈斌:延迟退休救社保?当心未富先老!
南京首轮35万退休人员免费体检 体检周期为两年
嘉兴市本级4万多个体劳动者减免12月的部分社保费
山西灵石:率先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让农民领上“退休金”
新疆退休职工养老金09年起每月可涨百元
哈尔滨市社保局:新员工开领工资就应办养老保险
弹性退休应该怎么弹
专家:推迟退休 发挥余热还是增加就业压力
河南省一项调查表明——"延长退休年龄"具有可行性
“退而不休”使退休金成额外福利
相关劳动法解析
什么是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什么是退休费用社会统筹
什么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什么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什么是基本养老金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哪几部分组成
养老保险有几种类型
什么是养老保险
出境定居停保支付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
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