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0-8-29
【法律文号】:新劳社险字[2000]211号 【执行日期】:2000-8-2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新劳社险字[2000]211号
【字体:  
关于企业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是否能领取失业保险金问题的复函

            昌吉州劳动局:
            你局《关于企业职工“工龄买断”后是否能领取失业金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企业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不能再申领失业保险金。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联系城市小额担保贷款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进展情况调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
·关于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调整各地州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知
·关于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和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切实做好2003年自治区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关于调整各地州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费的通知
·关于印发《自治区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办法》(暂行)等五个办法的通知
·关于将自治区区级事业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移交驻地劳动保障部门的通知
·关于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缴纳问题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