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认证培训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通知”(粤府办[1999]22号文)的精神,为更好地帮助广大企事业单位把好用人关,劳动人事管理人员是否支持由广东省劳动厅统一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及《上岗证》,可以作为其知法、懂法且具有从事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的能力、资格条件之一。
红日培训中心自1996年以来,一直开展此项培训工作,深受企业欢迎,现已培训2万多人次。2005年,应广大企业的要求,我中心继续开办劳动人事管理岗位资格认证培训班,经培训考试合格者可获上述双证。欢迎广大企业报名参加!
- 培训对象:企事业单位主管劳资、人事工作的厂长(经理),劳动人事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 培训内容:⑴劳动法概述;⑵工资管理与工资支付;⑶劳动合同管理及劳动关系管理;⑷社会保险;⑸职工福利;⑹劳动安全卫生;⑺劳动监察;⑻职业培训;⑼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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