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会员及各有关单位:
目前,本市大量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是由于企业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操作不当产生的。上述案件是一个极为深刻的教训。为此、广州人力资源管理人学会、广州红日培训学校联合,为大家举办“如何防止解除、终止、中止劳动合同时引发劳动纠纷?”专题讲座。
一、讲座内容
1、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中止三者有什么区别?
2、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依法解除?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不得解除?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解除其劳动合同?
解除其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如何举证?
企业违规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4、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否必须通知工会?
企业没有建立工会的怎么办?
工会的意见与企业相佐,企业应如何处理?
5、企业解除、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否必须书面通知职工?
在什么情况下解除动合同需要书面通知?
6、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必须提前书面通知企业?
没有提前书面通知企业的,企业应如何处理?
7、在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企业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这一个月工资应以何标准计算支付?
8、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向劳动者收取违约金或赔偿金?
9、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终止?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不得终止?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终止?
10、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依法中止?
依法中止劳动合同的对象有哪些?
中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继续履行?
11、劳动合同依法解除、违法解除的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如何计算?用什么标准计算和如何支付?
12、劳动合同依法终止、违法终止的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如何计算?用什么标准计算和如何支付?
13、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支付劳动者经济赔偿后是否还应给予经济补偿?
14、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工作任务完成后是否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15、依法中止劳动合同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
16、劳动者在企业工作五年,后两年才签订劳动合同,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该如何支付?
17、哪些项目需要计入支付经济补偿工资的计算基数?
加班工资、高温补助、各类津贴补贴、生活福利等要计入计算基数吗?
18、支付职工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是否有数量和工作年限的限制?哪些有上、下限?具体条件是什么?
19、企业应支付而不支付,或延期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其后果是什么?
20、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企业应为劳动者履行哪些“后合同” 义务?如不依时履行后果是什么?
2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将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新的规定?
二、讲座嘉宾:黄家运 市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三、参加对象:厂长(经理),人力资源部门经理(部长、总监),工会主席,企业劳资负责人
四、讲座费用:380元/人(含资料、午餐费)
本学会会员、红日HR俱乐部、红海公司客户按规定享受优惠
联 系 人:陈先生 邮 箱:hongrihr@126.com
联系电话:83231061 83231079 传 真:020-83231051 83231033
报名回执下载
广州人力资源管理人学会
广州市红日人力资源职业培训学校
二○○八年 六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