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者损失可以弥补
办法:通过地方养老金、企业年金索回
在缴费基数下限因参照了省标准下调的同时,其上限也因为采用了省标准而下调。这样一来,在缴得多,退休后享受得就多的政策下,对于那些高收入群体(月收入超过省在岗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182×3=6546元)而言就造成了一定的不公平。因为他的实际月缴费基数将减少,并直接导致个人账户金额减少,并最终造成其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减少。
有关劳动保障专家向记者解释:“其实新政策中以明确了这一部分人群的损失,将通过计发地方性养老保险金办法予以弥补,此外这部分高收入群体还可通过参加企业年金的方式,进一步充实或扩大自己的养老金水平。”
据透露,广州市地方性养老金月标准也已随着本次政策的出台而明确,(以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585-省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7)/2×本人2006年6月30前缴费年限×1%。
旧办法
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上限和下限分别为广州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和60%。
新办法
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上限和下限分别为上年度省社会平均工资的300%、60%。
个人账户计发月数表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40岁 233
45岁 216
50岁 195
55岁 170
60岁 139
65岁 101
70岁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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