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全文]
浅议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关于劳动合同中保密事项的约定 ●关于赔偿份额的界定 ●关于赔偿责任的承担与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