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竞业限制专题事件
[编者按] 11月7日腾讯确认已正式向深圳福田法院起诉15名涉嫌集体跳槽的员工,原因是这些员工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腾讯称遭遇了一家公司的恶意挖角,对其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了极大困扰,并导致了所投入巨资的一些研发项目搁浅、商业机密流失。
竞业限制。
专题  什么是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限制劳动者参与或者从事用人单位同业竞争,以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合同条款。它包括对禁止同业竞争的期限、范围和补偿等的规定。
专题  “竞业限制”条款法务探讨
《劳动合同法》第23、24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协议;禁止的人员不限于高管、高级技术人员,还包括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劳动合同法全文]
  • 劳动合同法解读二十三:保密义务和禁业限制
  • 劳动合同法解读二十四:禁业限制的范围
  • 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条款的法外解读
  • 劳动合同法解读:竞业限制与保密条款“意思自治”
  • 探究“竞业限制”条款(1)
  • 探究“竞业限制”条款(2)
  • 竞业限制与保密义务
  • 专题  竞业限制案例
  • 新东方又一高层跳槽 应考虑增强竞业限制
  • 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合同补偿金免付
  • [以案说法]违约金、服务期和竞业限制
  • “保密津贴”不等于“竞业限制津贴”
  • 跳槽跳进竞争对手处,公司状告前员工
  • 因创业,无法取得竞业限制赔偿金
  • 微软指控Google和李开复违反竞业禁止协议
  • “大头兵”跳槽无竞业限制
  • 员工争得1.5万竞业限制补偿金
  • 员工跳槽并不都要履行竞业禁止义务
  • 辞职时培训费和竞业禁止咋算
  • 一年多便撕毁竞业禁止协议 跳槽经理和新公司双双被判赔偿
  • 关于辞职时的培训费和竞业禁止赔偿
  • “竞业禁止”协议告不倒跳槽员工
  • 研发员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被判支付25万违约金
  • 离职员工跳槽不违反竞业禁止
  • 跳槽莫忘依法遵守“竞业禁止”
  • 飞行员辞职案:跳槽是否属竞业禁止成焦点
  • ·腾讯陷入“挖角门”,竞业限制起纷争

    案件背景:51.com疯狂挖角,腾讯提起诉讼
    2006年下半年,51.com就开始从腾讯挖人。直接开出的工资待遇开到原来的两到三倍。面对种种诱惑,两年来先后有超过70名腾讯员工跳槽到51.com。此次更有15名腾讯员工集体跳槽,腾讯于是正式向他们提起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诉讼。[详细]
    企鹅帝国腾讯:首度起诉离职员工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1月7日傍晚消息,腾讯公司刚刚确认,已正式向深圳福田法院起诉15名涉嫌集体跳槽的员工,原因是这些员工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腾讯强调,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详细]
  • 陈一丹:第一次不得已用法律诉讼的方式对待离职员工
  • 马化腾:底线是员工离职后不能把商业秘密带给对手
  • 被诉跳槽员工:天涯发帖,控诉腾讯赶尽杀绝
    按照腾迅QQ的说法,在我离开公司后两年内,不能从事任何有关互联网的职业,更不允许我在除他之外的互联网公司工作。这是什么逻辑!!什么霸王条款!!!
  • 腾讯被诉离职员工称腾讯声明是谎言 请求撤诉
  • 腾讯被诉离职员工称拒绝接受迟到补偿
  • 挖角幕后51.com:考虑聘请律师替员工应诉
    “截至目前,公司确认有13名从腾讯过来的员工被腾讯起诉。”11月12日,“挖角门”的另一主角51.com打破沉默,公司新闻发言人黄绍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正考虑聘请律师团队替被诉的腾讯前员工应诉。[详细]
  • 劝慰腾讯:别怕人家挖角,猎头挖人很正常
  • 澄清事实:并非对腾讯进行集体挖角
  • 链接:腾讯劳动合同竞业限制条款
    双方劳动合同第7页约定: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不得在研究、生产、销售或维护甲方经营范围的同类产品与服务(包括即时通信软件产品、通信聊天交友服务、移动通信增值服务、网络电子游戏、网络娱乐、互联网信息资讯、其他网络产品、其他通信产品、其他软件产品等)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间接地为这些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或提供服务。
  • 竞业限制合同范本
  • 如何签订竞业限制条款?
  • ·竞业禁止 慎用这把双刃剑

    什么是竞业限制,如何签订竞业限制条款
    所谓竞业限制条款,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限制劳动者参与或者从事用人单位同业竞争,以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合同条款。[详细]
  • 竞业禁止条款,你签过吗
  • 如何设计一份合理的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
  • 竞业限制合同:保护商业秘密的一道闸
  • 思考:公司与跳槽员工谁更痛?
    腾讯公司此次起诉员工的案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内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确实处于尴尬境地:一方面,商业秘密侵权严重,国内高科技企业对于保护自身商业秘密有迫切要求,而另一方面,劳动者对于企业过于强势的维权举动存在很大不满。[详细]
  • 竞业禁止:警惕变成企业单方面霸王条款
  • 电信企业竞业限制规定的运用浅析
  • 竞业限制要兼顾劳企权益
  • “竞业禁止”究竟止住了谁

  •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劳动保障综合标准数据查询
    省份: 城市:   时间:从

     网站简介  关于我们  律师加盟  律师推广  商务合作  友情链接  法律声明 错误反馈联系我们网站导航
    中国劳动咨询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