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07年12月29日上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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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说,会议作出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对修改这部法律作出决定,2005年10月的修改,主要是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今年6月的修改,是就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调整问题授权国务院作出规定,为国务院决定减征或停征利息税提供法律依据。这次修改,又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这三次修改,适应了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新情况,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纳税负担。

国家税务总局:将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表示,明年将继续加强税收法制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进一步规范和减少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积极探索保证审批权力正确行使、后续管理科学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他还介绍,今后将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工作。 >>点击全文
委员建议个税起征点提至3000元 2010年可能再调
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2000元/月,高还是低?12月23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分组审议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时,与会人员围绕起征点的修改展开热议。不少与会人员则呼吁更深层次个税改革。 有委员建议把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月为宜。”任克礼委员说。>>点击全文
为何将个税免征额定在2000元
目前,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业内专家指出,个税免征额的调整是成为本次草案讨论的一个议题,而目前为何将免征额定在2000元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点击全文
个税2000元起征,谁出的“馊”主意?
个税起征点应该再次调高,此次“个税2000元起征”,可谓是决策层对民意的一次积极响应。但如果说到这个起征点调整有多大的“前瞻性”,我看倒也说不上。事实上,在很多专家此前的实际测算中,个税起征点都应远远高于2000元,再结合今年以来物价飞涨、CPI屡创新高的现状,个税起征点定在2000元,实在不能令人完全满意,更说不上什么“前瞻性”了。>>点击全文
单纯提高起征点无法实现个税公平
目前,中国个税征收中出现的不公平现象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个税起征点不公平,二是承担税负群体的不公平。>>点击全文
个税调整应建立灵活的调整机制
《新京报》发表社论《个税免征额度应该再次提高》,指出面对物价上涨,个税免征标准也要提高。笔者赞同这一观点,但就个税调整机制还有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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