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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上应该标明那些用工单位的责任
悬赏分:1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3-27 12:15:47
起合同上有一条 九、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所规定的劳动准则、规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乙方如有违反将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如果乙方在本岗位不能胜任此项工作或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甲方所规定的工作指标和任务,视乙方为自动离职处理。
问题所在地: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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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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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劳动合同上应该标明用工单位的责任可参考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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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维工-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3-12 1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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