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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让我们签合同时上面是空白的,我们签了,然后公司就把合同收走了。到现在我没有见过合同。合同有效吗
悬赏分:10 问题提出时间 2008-3-14 17:30:18
1.公司让我们签合同时上面是空白的,我们签了,然后公司就把合同收走了。到现在我没有见过合同。合同有效吗?
2.公司说从08年1月开始给我们交保险,但是我现在用身份证查我的保险并没有交。我现在要辞职,我跟公司之间怎么去算这些呢?
3.我提出申请,主管不批,我已经找到了一家单位让我过去工作。我怎么办?
我可不可以认为我没有劳动合同呢?我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呢?
谢谢!急需答案!
问题所在地:上海
提问者:guniang371 - 一级-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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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 网友回答
    像这种情况,合同因该没有效,合同因该是公司一份,自己一份的,而且,如果你提出辞职,公司不批,只要辞职满一个月,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回答者:昙花一现-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3-14 21:17:41
    1、《劳动合同法》规定,一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三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符合三种情况之一的,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第一条指的是签合同的方法,第二、三条指的合同的内容。由于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需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来确认,你要有相应的证据。
    2、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为劳动者缴费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责任,不管合同怎么约定,不管公司怎么说法,都不能逃避。你可以提出补缴要求,如何单位不同意,你也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论公司是否同意,届时自然解除。
    4、你不可否认签过合同的事实,即使无效劳动合同,也得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确认才行。
    回答者:dazyk-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3-15 8:47:13
    提问者dazyk 说    时间:2008-3-17 10:46:59
    谢谢专业性回答,今天,公司批准我一个星期内做好交接,可以离开公司。我也不想双方搞得很不愉快。(虽然只是综合保险,金额不大)

    那么我什么时候提出补缴保险比较好呢?做好交接以后?还是现在?我已经决定一个星期后去另一个公司上班。
    另外,我是07年5月来公司上班的,公司跟我们签的合同上时间是从08年1月开始的。我要求公司缴试用期过后即07年8月开始的保险,对吗?
    还有,我觉得公司有一定的欺骗性。公司从08年1月开始把我们以前有的生活补贴300元扣了,说给我们缴保险了,待遇跟以前差不多。但是我已经用身份证查了,我的保险帐户从07年5月开始都是空白的。我问:公司该怎么为它的作为承担责任呢?
    谢谢回答!
    dazyk提问者 说    时间:2008-3-17 11:05:43
    我认为你应该现在就提出补缴问题。
    补缴从07年5月开始,因为这时你与公司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更明确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属于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行为,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要求公司限期支付差额部分。如果公司逾期不支付,可要求按应付金额的50%-100%赔偿。
    提问者dazyk 说    时间:2008-3-17 11:25:15
    我看了《劳动合同法》第85条,保险也属于劳动报酬?
    我公司已经走了一个人。她要求公司给她补缴保险,到现在还没有缴,她已经去仲裁了,现在还没有结果。公司好像不怕这样。这次我离职,如果公司还不缴的话,是不是也是要去仲裁,我觉得怎么没有什么希望啊?公司不缴我们是不是只有仲裁了?没有别的办法。
    dazyk提问者 说    时间:2008-3-18 12:12:15
    保险不属于劳动报酬。“这属于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是针对“公司从08年1月开始把我们以前有的生活补贴300元扣了,说给我们缴保险了,待遇跟以前差不多。但是我已经用身份证查了,我的保险帐户从07年5月开始都是空白的。”而言的,养老保险缴费是公司出大头,个人出小头。个人部分公司在个人收入中扣除之后又没有缴到社保部门,其结果就是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仲裁从受理到作出裁决可有2个月的时间,由于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劳动部门是应该裁决公司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的。由于社会保险法未出台,对公司无故不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只能按照《劳动法》规定,由劳动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加收滞纳金。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公司就不以为然了。
    我觉得你应该去申请仲裁,不管效果如何,我们都应该主张自己的权益。除了仲裁之外,就是与公司调解处理。
    楼上说的方法太复杂了。你只要以“公司没有给你参保”为由就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并且不用等30天。你可以用特快专递邮寄辞职申请,在快递单上写明“因为不参保而解除合同的通知”。

    用这种方法,不管你们之间的有没有合同、合同怎样约定,都可以做到随时离职
    回答者:千禧年-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3-15 9: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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