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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如何缴纳医疗保险费?
悬赏分: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3-17
下岗职工如何缴纳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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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近年来,随着体制转轨和结构调整的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大量增加。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后,失去了工资收入,没有能力缴纳医疗保险费,因而担心患病负伤时缺乏必要的医疗保障,也不知道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后,这些问题能否得到解决。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非常重视和关心下岗职工的生活问题。为了维护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切实利益,使其在下岗期间不中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切实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以及劳动保障部和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8号)都明确规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时,由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下岗职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国发[1998]44号文件规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个人不需缴纳医疗保险费,应由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例如:如果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每月600元,则再就业服务中心应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600元×60%=360元。假如当地医改方案实施的医疗保险费率个人缴纳工资总额的2%,单位缴纳6%,那么,再就业服务中心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一部分(即2%)直接进入下岗职工的个人帐户,另外缴纳的部分(6%),按照当地制定的比例,分别划入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基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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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away-六级 经理 回答时间:2008-3-17 11: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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