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咨询中心
中国劳动咨询网 | 咨询首页 | 注册 | 登录  
最多50字,当前字数:0 帮助
  
咨询中心 > 劳动就业 > 失业管理
已经解决 已经解决
对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安置富余人员的扶持政策?
悬赏分:20 问题解决时间 2007-10-19 14:01:26
对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安置富余人员的扶持政策?
问题所在地:
提问者:匿名 -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回答 智能系统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库系统为你提供的相关法律法规支持:
  
  •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政策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通知
  •   
  •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通知
  •   
  • 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政策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异地再就业享受有关再就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   
  •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通知
  •   
  • 关于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
  •   
  •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通知
  •   
  • 关于调整完善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
  •   
  • 关于做好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享受税收扶持政策认定审核工作的通知
  • 劳动综合标准数据系统为你提供的相关标准数据(部分):

    劳动保障综合标准数据查询
    省份: 城市:   时间:从
    回答 网友回答
    最佳答案 最佳答案
      

        解答:

        (一)符合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条件的服务型、商贸型企业,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认定。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新招用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下岗失业人员人数和比例核实认定后,根据企业状况,分别出具《新办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新办商贸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或《现有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现有商贸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企业凭劳动保障部门的认定证明及税务机关规定的有关材料,向其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有关税收。具体办法按《税收政策通知》、《税收政策实施意见》执行。

        (二)符合《通知》规定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条件的国有和城镇集体大中型企业兴办的经济实体,可凭经贸委、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认定证明及税务机关规定的有关材料,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有关税收。具体办法按《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税收政策通知》、《税收政策实施意见》执行。

        (三)各类服务型企业,包括商贸、餐饮业企业(国家限制的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除外),当年新增岗位新招用大龄失业人员,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可向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经认定后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失业人员除外)。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新增岗位新招用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大龄失业人员人数审核后,出具《企业吸纳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审核证明》。企业凭审核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社会保险补贴人数和应补额度。

        (四)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招用的大龄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季向当地财政部门出具企业缴费证明和审核证明,由财政部门审核后,从再就业资金中将应补贴的社会保险费按季直接拨付给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帐户,同时将拨款情况向劳动保障部门通报。具体办法按《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回答者:away-六级 经理 回答时间:2007-9-29 14:13:11
    回答 我也来回答
    最多3500字,当前字数:0
    匿名回答
    回答即可得1分,回答被采纳则获得悬赏分以及奖励10分。 积分规则
    开始咨询
    回答 专家招募公告
    如果您在劳动保障、人力资源管理相关领域有深入的研究,或者在这方面浸润多时,欢迎加入我们!我们将为您建立专家专栏、进行专业形象推广、提升形象同时获得相应收益。中国劳动咨询网与您齐成长,同分享,共收获。>>点击详情
    快到期问题 快到期问题
    新提出问题 新提出问题

    中国劳动咨询网-咨询中心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其内容均由服务对象提供,中国劳动咨询网-咨询中心不保证内容的正确性。
    网站首页 | 劳动法规 | 在线咨询 | 案例大全
    Copyright © 2007 中国劳动咨询网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