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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劳动争议与个人劳动争议的处理有什么不同之处?
悬赏分:0 问题解决时间 2008-3-19 15:34:27
集体劳动争议与个人劳动争议的处理有什么不同之处?
问题所在地:
提问者:gaobi - 三级-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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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劳动争议涉及职工人数较多,若不及时、妥善处理,势必影响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稳定,进而影响到生产的顺利进行。1993年劳动部颁发的《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七章专门规定了劳动争议案件的特别审理程序。特别审理程序适用于职工一方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特别审理程序逻在仲裁庭的组 成、案件的受理、案件的审理等方面都与个人劳动争议的审理有不同之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由三人以上组成特别仲裁庭。仲裁庭应按就 地、就近的原则进行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诉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同时组成特别仲裁庭,并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劳动急诊仪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回答者:away-六级 经理 回答时间:2008-3-19 15:34:28
    中有很多职工中间中石化还没有交3金,现在要我们下岗,先签解聘合同,.说的很好听,以后可以到加油站工作,,到加油站工作,,,,,,,,那是什么待遇呢,,我们都在40左右,加油站先期可能接纳你1年2年,以后怎么办..听说中石化给我们解聘不止1350元,可是我们怎么可以知道上级下的文呢
    回答者:驻马店中石化-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4-17 1: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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