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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部队木工房做木工工作十几年,单位一直未交纳任何保险,工资也未达到市一类地区标准,单位现要辞退我
悬赏分:5 问题解决时间 2008-3-24 14:44:08
我在部队木工房做木工工作十几年,单位一直未与我签《劳动合同》和交纳任何保险,工资也未达到市一类地区标准,单位现要辞退我,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问题所在地:江苏-南京
提问者:苏珊儿 - 一级-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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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发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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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大三线地区搬迁事业单位职工套改新工资标准问题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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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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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将200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职务(岗位)工资和离退休(职)人员增加离退休(职)费和调整工资标准纳入社会保险统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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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问题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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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大三线地区搬迁事业单位职工套改新工资标准问题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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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调整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和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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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标准等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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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部队木工房做木工工作十几年,单位一直未与我签《劳动合同》和交纳任何保险,工资也未达到市一类地区标准,单位现要辞退我,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1、你可与该单位协商或申请仲裁要求该单位补缴社保。
    2、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你可以要求单位调整,或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3、单位至今未与你签合同,应当自08年1月1日起,每月向你支付双倍工资的补偿。
    4、你已在该单位工作超过10年,可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若单位不同意,要辞退你,单位应当按你实际工作年限(最长不超过十二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者:vivian_wang-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3-21 12:30:23
    提问者vivian_wang 说    时间:2008-3-24 14:23:36
    请问我要申请仲裁的话,一般要收集什么资料?96年工作期间我还受了工伤,单位未承担工伤费用,听说已经过了年限,无法得到补偿,对吗?
    您好!
    1、如果申请仲裁,应提供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公司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应聘时填写的用人单位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同事的证言等。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你提出工伤鉴定申请,那么由你本人或直系亲属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有效。你的情况已经过了时限。
    回答者:vivian_wang-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3-24 15: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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