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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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单位工作了13年现在想要单位和我签合同,并补发我13年来和正式员工所差的工资待遇。可否?
悬赏分:1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3-27 19:36:28
我曾是一武警战士,服役期受支队委派在一驻地方银行值勤一直到退役。96年退役后鉴于以往在银行工作期间的表现银行将我留用一直至今,期间一直也没和我签定劳动合同和给我缴各项保险。 现在我想要求: (1)单位和我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2)单位给我补偿96年至今与当合同制员工工资福利的差额. 这两现项是否都能办? 特咨询肯请详细逐一回复!
问题所在地: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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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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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1、除银行方面同意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该要求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的“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连续达到10年,银行一直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因而,不符合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当然,如果你目前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另当别论。 2、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1条的规定,你可以要求同工同酬。同工同酬的条件是:一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二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三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3、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要求: (1)银行为你补缴社会保险费。 (2)如果至今未签劳动合同的话,可要求银行支付因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
回答者: dazyk-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3-25 14:06:42
提问者 对 dazyk 说 时间:2008-3-27 19:35:48
首先对你的回复表示非常的感谢!有劳你了 谢谢! 其次就是我还想再向你求教一下:我是93年12月份(18岁)参的军, 96年12月份退役的以后一直就在这家单位没动过!具法定退休年龄还不足10年。这又是怎么个论法?恳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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