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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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悬赏分:1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3-25 18:02:44
我是06年毕业的 我与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未满,因个人原因要辞职,但合同上具体体现了如违约需付违约金 应如何处理
问题所在地:辽宁-大连
问题补充:新劳动合同法是今年开始实施的,但我是去年签的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和我们从新签合同,去年签的也适用新合同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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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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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因此,除提供专项培训及竞业限制方面可以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外,其他情况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若该公司违法约定违约金,你可不支付,或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以下是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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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对 vivian_wang 说 时间:2008-3-26 18:00:10
新劳动合同法是今年开始实施的,但我是去年签的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和我们从新签合同,去年签的也适用新合同法吗?
vivian_wang 对 提问者 说 时间:2008-3-27 13:55:52
08年1月1日签的合同,与新法抵触的,以新法为准。
vivian_wang 对 提问者 说 时间:2008-3-27 13:56:38
打错字了,应该是:08年1月1日前签的合同,与新法抵触的,以新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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