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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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饭店服务员,老板要给签合同和买保险,我不想签合同,主要是不想买保险,要如何解决?
悬赏分:1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5-15 10:55:48
我是合肥一家饭店的服务员,最近饭店通知要给我们签合同买保险,可是我不想签合同也不想买保险,因为一个月工资才七八百块钱,工资如果扣了保险的钱也就没多少了,而且我也没准备在饭店干的太久,觉得扣了,再换工作的话,那些已扣的钱就白扣了,我从这上面了解可以转走,但我又不懂,转来转去的也好麻烦,而且我也不定会买满15年的,到时回老家了,或者不工作了, 这些钱就白交了。
问题所在地: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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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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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你的理解有问题。 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只有签了劳动合同,劳动者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单位也必须全部承担劳动法律规定应该给你的权利。如果你不想在饭店干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饭店,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饭店方面的同意。退一步说,即使没有签劳动合同,你也不能说走就走呀。 养老保险不存在白交的问题。第一,养老保险是饭店出大头,个人出小头。打个比方:你工资是800元,则饭店出800×18%=144元/月,你个人出800×8%=64元/月(这是大约数,具体按照当地社保部门规定)。你不出64元,相当于帮饭店节省144元,你今后再也不可能享受到144元带来的养老待遇。第二,你出的64元,社保部门全额计入你的个人账户中,全额归你所有,相当于你在银行存了64元,利息却高于银行利息。如果不在这个地方干了,想回老家去,而养老保险关系不能转的情况下,可以从社保部门连本带利地取回。第三,如果你能够累计缴足15年(中间允许间断不缴),到时你有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了。因此,我觉得,你只要每月省得出这64元,权当作存银行,应该参加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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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dazyk-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4-16 16: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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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我也支持!每个人的劳动保障卡上的户头都是由个人和单位一同缴纳的。进入到你户头的是个人和单位按一个比例打入的。这个比例根据不同的区域是不同的。总之利大于弊。即使以后回老家了,你也可以拿着社保卡和相关的资料到相关的部门办理退保手续。劳动保障卡上的钱一样的可以退还给你。 |
回答者: 蕙质兰心-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6-14 17: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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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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