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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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需要我们加班,但公司又要我们签自愿加班声明,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这样合理吗?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4-24 9:29:00
公司需要我们加班,但公司又要我们签自愿加班声明,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这样合理吗?
问题所在地: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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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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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故意规避法律规定的行为,你们不愿意加班可以不签自愿加班声明,但公司肯定对你们有意见。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被强迫签自愿加班声明的,则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加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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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自愿加班声明,并不能免除企业的法律责任。相反,你们可以名正言顺地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加班费,否则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查处! |
回答者: 维工-四级 主管 回答时间:2008-4-24 11: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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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应该去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不给加班工资可以给时间补休嘛。起码要有一个解决的办法,不可以叫老百姓白工作呀! |
回答者: 乐清芳-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4-24 12: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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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shgly-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4-25 11: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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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是在故意逃避法律责任,因为劳动法对加班工作做了规定:每天最长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而且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果加班,必须依法支付加班报酬;如果不愿意加班,你可以拒签。因为公司不能以员工拒绝加班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
回答者: cynic5-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4-30 17: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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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并且在工资支付条例中友规定: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 (二)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拒不支付或者不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所以,就算员工签自愿加班书,并不能免除企业的法律责任。 |
回答者: AmyNg-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5-27 23: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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