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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计算经济补偿金?
悬赏分:5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5-4 10:14:09
某员工2005年1月1日进厂,合同签至2009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终止时,公司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多少年的经济补偿金呢?
问题所在地:广东-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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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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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适用该规定,按照之前的规定,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从2008年1月开始至合同期满这段应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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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回答者:匿名 回答时间:2008-4-28 1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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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半月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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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飘零的枫叶-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5-4 16: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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