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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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武汉中山大洋百货店的一名安管人员,在本公司工作有一年零四个月,我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上的帮他人带打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4-30 4:32:06
我是武汉中山大洋百货店的一名安管人员,在本公司工作有一年零四个月,我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上的帮他人带打卡双方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条,公司就给了一份离职表我让我填自动离职,我问了武汉市仲裁局说我要是自己离职什么都没有连失业金都没有,说是公司要求和我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也算是解雇我的意思让我找公司开一份解雇证明有了证明就可以拿失业金了,可是公司不给开说是对我的处分非让我自动离职。我每天还是打卡上班但公司已经不承认我是他们的员工了工资奖金过节费都不给每天也不给我安排工作岗位:@ 我也不知道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才好:L :L :L 有谁能告诉我帮帮我啊!!!
问题所在地:湖北-武汉
问题补充:我原是武汉中山大洋百货店的一名安管人员,在本公司工作有一年零四个月,我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上的帮他人带打卡双方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条,公司就给了一份离职表我让我填自动离职并骗收了我的上下班卡,我问了武汉市仲裁局说我要是自己离职什么都没有连失业金都没有,说是公司要求和我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也算是解雇我的意思可以找公司帮我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可是公司不给开说是对我的处分非让我自动离职。公司解雇了我我请公司帮我办理失业保险金但公司不帮我办一拖在拖也不跟我开辞退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要是被拖过了60天是不是就办不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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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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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动离职,是原国有企业固定工的-种处理方式.你的情况不适合自动离职处理.到目前为止,你的劳动合同尚未解除.你可要求单位履行劳动合同,安排工作,提供劳动条件.如单位不履行,你可申请仲裁. |
回答者: 肖正恒-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4-30 7: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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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要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必须要有规章制度依据,如果制度中规定帮人打卡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那才可以解除,同时支付补偿金,你提到的员工手册如果已经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则有效,否则无效。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前你仍然算公司员工,工作时间继续计算。 |
回答者: BSMYHR-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4-30 9: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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