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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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问题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5-8 16:07:53
先说明一下我们公司的情况:今年4月1日公司法方拆资(以前是外方管理),公司从合资变为纯中资,中方就对我们前公司人员提出以下要求! 1,重签定合同(工资降幅65%左右)但公司承诺,到时到手的工资相近!《我们拒绝》至今没有答成共识. 2,员工按计件算,不设底薪。签合同时如果要签底薪,那就只有底薪。 3,公司要以每月167小时,季度清算的综合工时来算。 4,强制要求我们倒班,否则是旷工算!这样让我们倒班是否合法!我们不想上夜班[8:45~17:45,20:45~5:45]开始让我们12小时倒,我们没有同意! 5,我们没有同意上12小时的人员,将只有底薪。 6,上夜班没有津贴! 7,公司招了几人来替代我们工作,几月后可能给我们换岗。 8,公司是生产企业,要求做完活就下班,工时实点算。也就是说 有时就是我们上了30天班,可能也没有167小时! 我们现在和公司正在僵持阶段,我们要求: 1,在降薪,以167小时工时算,倒班的情况下重签合同,我们同意。 但前提是公司要按规定解除我们的原有合同。《公司不同意》 2,上12小时倒班可以,要有夜班津贴,每个班次超出8小时的工时,按加班算。《公司不同意》 3,强制我们8小时倒班,我们不知是否可拒绝.因为我们合同是2005年签的, 没有写明时间段。只是说每天正常工作8小时。不知道“正常”如何解释。 (这是现在我们无法确定的一点,如何我们不倒班,公司以旷工为名开除我们 ,公司是否违法,我们是否能拒绝上夜班的要求,可以参照哪一条款) 4,我们要求公司解除我们的合同,公司不同意,让我们自己辞职。 唉,这简直就好像是一场闹剧…………
问题所在地: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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