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
有谁能告诉我帮帮我啊!!!
悬赏分:5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5-11 2:05:58
我原是武汉中山大洋百货店的一名安管人员,在本公司工作有一年零四个月,我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上的帮他人带打卡双方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条,公司就给了一份离职表我让我填自动离职并骗收了我的上下班卡,我问了武汉市仲裁局说我要是自己离职什么都没有连失业金都没有,说是公司要求和我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也算是解雇我的意思可以找公司帮我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可是公司不给开说是对我的处分非让我自动离职。公司解雇了我我请公司帮我办理失业保险金但公司不帮我办一拖在拖也不跟我开辞退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要是被拖过了60天是不是就办不了了呢???
问题所在地:湖北-武汉
|
智能系统提供法律援助: |
| 地区 |
年份 |
执行日期 |
标准金额 |
法律文件 |
新闻发布 |
| 武汉 |
2007 |
2007-3-1 |
580 |
 |
|
|
网友回答
|
什么时候解除的?如果是五一之后,时效为一年。 公司应该为你办理失业备案手续。 你讲的情况不够详细,不好为你进一步咨询,如果愿意可以电话联系62625701 武汉赵律师 |
回答者: 赵律师-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5-11 12:59:15
|
|
我也来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