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HR知识库
|
劳动保障
专题汇总
|
视频频道
|
新劳动法
|
注册
登陆
劳务派遣
|
红日培训
|
人力资源管理师专题
法 律 库
|
劳保数据
|
在线咨询
|
案例分析
案例研讨
|
资料下载
|
HR 社区
劳动者社区
企业咨询
|
红海公司
|
人力资源管理人学会
中国劳动咨询网
|
咨询首页
|
注册
|
登录
最多50字,当前字数:
0
帮助
咨询中心
>
劳动保障法制工作
>
劳动保障监察
待解决
四月十四号辞职,四月十五号单位让走人并且倒毕了,其他同事得到补偿金,请问单位是否也要付我补偿金?
悬赏分:
5
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5-11 19:39:48
我在一个专卖店上班,四月十四号提出辞职,四月十五号单位让走人并且倒毕了,其他同事得到补偿金,而我不给说是我自己辞职的,可我是按合同提前三十天提出来的,按理说我应该上到五月十三号走人,可现在店关了我没地方上班了,我觉得单位应该付我补偿金,请问单位是否也要付我补偿金?
问题所在地:
江苏-苏州
提问者:
DZRY
- 一级-试用期
网络收藏夹:
智能系统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库系统
为你提供的相关法律法规支持:
关于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示”的答复意见
关于职工下岗期间是否作为经济补偿金计发年限请示的复函
关于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补充规定
对“关于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示”的答复意见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计发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
关于用人单位终止与工伤职工续存的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年限的答复意见》的通知
关于职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复函
关于原劳动合同制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
江苏省劳动厅关于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补充规定
更多法律法规查询>>
劳动综合标准数据系统
为你提供的相关标准数据(部分):
劳动保障综合标准数据查询
最低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
工资增长指导线
社会平均工资
基本养老金
失业保险金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
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个人所得税
省份: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城市:
不限
时间:从
不限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到
不限
2008
2007
2006
2005
2004
2003
2002
2001
2000
1999
1998
1997
1996
1995
1994
1993
1992
1991
1990
1989
1988
网友回答
你的情况,用人单位不需支付补偿金。
回答者:
vivian_wang
-五级 副经理
回答时间:2008-5-12 13:32:27
我也来回答
最多3500字,当前字数:
0
匿名回答
回答即可得1分,回答被采纳则获得悬赏分以及奖励10分。
积分规则
专家招募公告
如果您在劳动保障、人力资源管理相关领域有深入的研究,或者在这方面浸润多时,欢迎加入我们!我们将为您建立专家专栏、进行专业形象推广、提升形象同时获得相应收益。中国劳动咨询网与您齐成长,同分享,共收获。
>>点击详情
快到期问题
十月八号入职,和公司其他人出勤..
97年已到期合同,现在仍在单位工..
试用期3个月但因明年的新劳动法公..
单位以月工资700元跟员工签合同,..
在单位工作三年,今天体检发现乙..
我们是事业单位职工,即将转制,..
哈尔滨市建筑业劳动合同过期续签..
刚毕业大学生
农民工要想第二次参加保险需要什..
我父亲是河南一企业离休干部,05年..
新提出问题
我在东莞做代课老师七年,一年一..
黑心公司恶炒孕妇鱿鱼
我工作了三年多,未交保险,突然..
我是一名医院职工,停薪留职十几年..
68当兵82晋升技术11级(副营)86..
我已在一个单位工作十七年可是新..
包薪制度下是否需要扣除生活费以..
应届硕士毕业生工作后是否要补交..
劳动保护
井下凿岩工
中国劳动咨询网-咨询中心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其内容均由服务对象提供,中国劳动咨询网-咨询中心不保证内容的正确性。
网站首页
|
劳动法规
|
在线咨询
|
案例大全
Copyright © 2007
中国劳动咨询网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