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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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缴纳社保提解除劳动关系后,能否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补偿?
悬赏分:5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5-12 13:02:47
2007年2月入职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从未缴纳社保费用,一直4月底才把合同文本发给我,让签订合同。现本人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该情况,可否提出要求公司支付2月到4月二倍工资的要求?
问题所在地: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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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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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可要求公司补交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年限自08年1月1日起计算)。 公司已经于4月与你签订合同,不可再要求赔偿双倍工资,若是在签合同之前提出则可获得赔偿。 |
提问者 对 vivian_wang 说 时间:2008-5-13 10:39:59
4月底把合同文本发给大家,但是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我并没有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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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可要求公司补交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年限自你入职之日起计算)。 公司仍未与你签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自08年一月起双倍支付劳动报酬。 |
回答者: 林律师-五级 副经理 回答时间:2008-5-17 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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