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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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支付违约金吗?
悬赏分:5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5-12 16:10:51
我是08年7月底毕业的医学硕士,今年3月份和一家医院签了一份医院自己制定的合同,医院合同上写着“甲方(医方)自愿为乙方(我方)一次性出资安家费30000.00元,该费用在乙方试用期间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当地事业单位人事编制时支付。”违约责任写到“乙方在甲方工作5年以上。自本协议签订生效起5年内,乙方另选就业单位,或因个人原因离开医院,视为违约,需给甲方支付人才招聘损失费、培训费20000.00元,并返还甲方安家费30000.00元。” 我现在还没毕业,没到医院报到,没接受医院的安家费,也没有接受过医院任何的培训。我现在找到另一家心仪的单位,想和医院解除合同。请问我什么时候和医院提出解除合同比较合适?我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如果要支付,要支付多少,是医院制定合同上的违约金金额吗?
问题所在地:广西-南宁
问题补充:我和医院同时还签了我们学校的协议书,协议书上没有填写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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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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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只能是:1,单价出了培训费;2,有保密义务。 你现在还没毕业,没到医院报到,没接受医院的安家费,也没有接受过医院任何的培训。违约金从何而来?现在还没毕业,所订合同无效。及早通知医院解除合同。 |
回答者: 维工-五级 副经理 回答时间:2008-6-7 10: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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