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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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求解关于辞职和工资补偿问题
悬赏分:3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5-25 22:55:14
您好,本人与05年11月15日在广州某私营电子厂 做售后服务,由于技术过硬,半月后派遣到北京分公司(电子厂老总在北京的公司),之后在北京公司就职,两年多来也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和社会保险,并且每周工作时间是6日制,08年春节过后,由于本人提出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调薪的问题,与北京的负责人发生矛盾,迫于压力,北京公司负责人在原有的基础上上调工资,(500-700元)却没有对本人加薪,迫于无奈,本人于三月底上交辞职函,公司不予批准,在其后的一个月,本人出于两年多对公司的感情,断断续续地为公司处理售后问题,可是到月底的时候我要求结清三月份工资的时候,她说我属于主动辞职,如果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转而不予理会,也不兑付三月份的工资,所以我有几个问题请朋友解答一下: 1:我这样辞职对否,我自己要不要负什么责任? 2:我怎样拿到属于我的工资! 3:在两年多来,我生病的时候,不但没有医疗补偿,还借口克扣工资! 请问一下,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1:我们的工资没有工资单,都是签字领取,没有证据 2:有时间,办公地点(搬迁过几次)和离职同事的旁证 3:有只一张给广州老总辞职时候老总给我回复的传真件 4:本人在北京期间,一半的工资是有广州厂打入我的帐户,北京公司发一半,不知道对劳动仲裁有没有影响! 对啦!公司从广州厂发过来的电子配件有我使用,公司也没有对我交接,也没有对我签过收货单,可是我要工资的时候,他说电子配件少了好几千块钱的!可是我离开的时候给他们清点过啦!(我现在才明白,上一任的员工就是这样被迫离开的) 最后问一下,如果补偿,该怎么补偿! 呵呵,乱七八糟,还是诚恳的请大家解决一下我的问题!谢谢!!!
问题所在地:北京
问题补充:补充一下:仲裁部门需要的申诉材料是自己提供,还是劳动部门统一的格式填写呢! 谢谢大家,由于本人最近有病在医院,不便自己去了解,所以请大家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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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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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你已经履行提前30天提出书面辞职的义务,你提出辞职时候广州老总给你回复的传真件可以作为证据,如果你已经按公司规定办理了工作交接手续(若是公司不安排交接那就是公司的责任,与你无关),你的辞职方式就没有错误。
2、广州老总给你回复的传真件、离职同事的证言等可作为你与该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没有工资单也没关系)。即使未签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3、因为没有签合同,你的工资只是口头约定的,你必须有证据证明你每月的正常工资是多少,仲裁时才能要求企业支付多少。若不能证明,仲裁时只能按照该公司中与你岗位相同或相近的岗位的月工资来向你支付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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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_wang 对 提问者 说 时间:2008-5-26 11:03:16
补充一下: 1、电子配件少了好几千块钱,如果你离开的时候给他们清点过且无误,并且有书面签收的证据,那就不需要赔偿,但如果企业有证据证明是因为你的原因而导致电子配件少了几千块钱,那么你必须赔偿。
2、该公司至你离职之日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要求该公司自08年2月份起按月向你支付二倍工资。
3、如果该公司至今未为你办理过社保,你可以要求该单位补交。
提问者 对 vivian_wang 说 时间:2008-5-27 18:23:45
谢谢您,补充一下: 我在职时厂子发过来的配件公司交付我时也没有交付手续,我离职时将元件清点后的清单交付于公司,不过公司没有对我出具任何手续! 再继续问一下:为什么是08年2月份?05年11月15日以后的两年可以要求补偿吗? 谢谢您,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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