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关闭
|
打工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问时间 2008-5-12 23:58:10
⑴我要这公司已经干了十年了,今年3月31日,公司与我们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到现在还没有给公司员工人手一份”。 ⑵公司一直有年终“双粮”的“即:年终时发放两个月的工资,一个代表奖金,一个代表多发一个12月份的工资”但在2005年中,公司提出将双粮中的代表12月份的这份更改为“经济补偿金”,直至到2007年底,都是以这个名义发的,同时提出:因为,新劳动合同法颁布,这经济补偿金停发! 我在这部门有十年,工作内容有些转形,这二年所以没有加上工资,“我的工资约3700元”;今天部门经理来谈话,明确说明没工资加拉,我也说了我的意见,“大意是:工厂如果用不了这么多人的话,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我还说,物价这样的疯涨,工资也要涨的,”。但是这经理就是不加工资也不炒什么鱼。 我的个人看法是希望公司炒人,我可以拿些补偿金走人好拉。 但是公司就这样跟我拖着,我不知咱办拉, 有这样的公司干真烦的,能走的话,最好不过,但是有什么最好的方法呢? 谁来帮我一下呀,
问题所在地:广东-东莞
|
智能系统提供法律援助: |
|
我也来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