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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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辞职和工资补偿
悬赏分:5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5-13 10:48:43
2008年2月入职一家名企,试工1个月,转正后因不能签合同,没有保险等原因想辞职,是否可以获得赔偿,该怎样对企业提出才能获得赔偿?
问题所在地:天津
问题补充:公司目前以经营不善为理由,不按时发放工资(本应每月10日发上月工资的),并提出各种所谓考核的理由意图苛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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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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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仍未与你签劳动合同,可要求按月支付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你办理社保,你可据此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单位补缴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以及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企业提出赔偿要求。 |
提问者 对 vivian_wang 说 时间:2008-5-16 9:24:42
多谢你回答我的问题,几时在线,可以再请教其他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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