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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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超过一定天数就说是旷工是否合理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5-16 11:57:36
我的工作地在上海铁路局,上个月因为有点个人的事情,请了大概是7天左右的事假,这个月工资单和奖金单上数量都为0,去工会咨询,回答是事假超过3天的,后面按照旷工来计算,计算下来我旷工也超过3天,所以扣除我上月全部奖金和工资,请问这样是否合理,劳动法是否有规定事假可以请的天数 而且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我去递交事假申请的时候,也没有任何人跟我说明过这个制度,递交完申请后,也没有任何人给我解释过,不明不白的就变成了旷工。 我已经在那里工作了10年,但是从未知道过还有该项规定
问题所在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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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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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规定是违法的。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合乎规定的程序,并向职工公示或通知职工,且扣款不得超过职工正常工资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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