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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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辞而别时,公司在不违反劳动法时有哪些权利?要收集什么证据?
悬赏分:5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5-26 15:24:14
我公司有一员工按劳动合同法提前30天提出辞职,公司也同意招聘到顶替其岗位的员工或是30天后同意其办理离职手续后离职,可是他提出申请后的第二天就未请假不来上班,打电话给他让他来办辞职手续,他说没什么好办的,工资也不要了,也没拿公司的东西,反正就是不来了。像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怎么处理?公司可以不发给他工资吗?以后他的社会保险关系还有公积金关系,公司可以不为其办理转移手续吗?
问题所在地: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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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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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因为劳动者的违法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损失可以要求其赔偿,若无法举证直接损失的金额,一般扣一个月工资做为代通知金. 社保和公积金关系和上述情节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一般不得拒绝为其办理转移. |
回答者: 林律师-六级 经理 回答时间:2008-5-19 19: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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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赵律师-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5-27 17: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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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暂无扣罚工资规定。 保险和档案关系应当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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