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
受到企业错误处理,企业借故无缺,五年未复职,企业违法吗?本人该如何处置!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5-19 17:52:39
我是一名会计。五年前单位出现一桩租赁业务的过失,主要领导为推卸责任,向上级汇报时反应我为其提供了担保。于是我被上级勒令“停职追债”。事后我多次与上级交涉,同意让纪委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确认我没有担保责任。只是参与了此项租赁业务,故不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并重新安排工作。尊敬的您我的问题就出在这个“重新安排工作”上!一个萝卜一个窝,每次找上级都对我这样说,没有空缺安排不了,再等等吧!就这样我年年找,年年这样说,年复一年,五年了一直没有给我安排工作。头三年养老金一直按在岗人员标准缴纳,后两年换了新领导让我全额缴纳。五年内没有给我一点生活费。见了总会计师我说:像我这样的情况其他单位至少都给生活费,为什么不给我生活费呢?回答:单位穷给不了...........。五年来我一直在生活线上挣扎着........,我不甘心,我认为我的利益受到了侵犯。但如何才能正确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呢?敬请您指点迷津,让我尽快摆脱目前的这种困境!!!!!!拜托了!!!!!
问题所在地:新疆-伊犁
|
智能系统提供法律援助: |
|
我也来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