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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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甲、乙、丙三人,甲雇佣乙一起为丙修房子,但未和乙、丙签合同,乙工作中出事故谁负责任?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5-22 22:37:54
甲为农村一搞建筑个体,专门为农民修建房屋,乙为农村一待业农民,丙为一当地农民。丙的房子需要维修,就找甲帮其维修,但二人未签订合同,甲也没有对丙的维修工作进行承包。于是甲又找到乙,并和乙一起为丙的房子进行维修。维修期间,乙不小心受伤,请问:谁应对乙的受伤负责任?甲又是否需要为乙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谢谢!
问题所在地:山东-威海
问题补充:实际情况是,甲受丙委托找到乙。甲没有挣乙一分钱,丙给的劳务费甲都如数转交给乙。这种情况下,责任应该谁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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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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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劳动的法律问题拉。
从现有的案例看,多数是甲和丙按比例负责赔偿,甲9丙1、甲8丙2、甲7丙3的都有,看具体情况了,不同的法官判决也略有差异。 |
回答者: 林律师-六级 经理 回答时间:2008-5-22 23:12:46
提问者 对 林律师 说 时间:2008-5-23 17:20:17
首先谢谢您的回答。甲受丙的委托找到乙,而且甲根本没有挣乙的钱,丙给乙的工资,甲如数转交给了乙。这种情况下,该怎样负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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