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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未出厂区摔倒算工伤吗?
悬赏分:1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6-2 16:20:12
下班未出厂区摔倒骨折,厂里不给报工伤,说是上下班途中,未出厂也算途中吗?
问题所在地: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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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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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绝对算工伤,如果厂里不去申报,可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诉。 |
回答者: 消费储值-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5-28 10: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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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的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厂里应该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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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rxjt-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5-28 10:27:25
提问者 对 rxjt 说 时间:2008-5-28 12:36:01
未出厂也算途中吗?
提问者 对 rxjt 说 时间:2008-5-28 12:38:19
途中的界定是从那里开始,到哪里结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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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算作工伤。因此原则上不能算作工伤,但是可以先申报到社保局待社保部门审批情况而定~ |
回答者: 白珍珠-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6-2 17: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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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是算不上.已经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也非工作原因.上下班途中,当然是,但非机动车事故伤害. |
回答者: 肖正恒-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6-4 14: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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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上下班途中由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才能算是工伤,上下班途中"通常理解为:在上班前或下班后合理的时间内,从职工常住地到工作地的必经路上。对在封闭工作区域内工作的“工作地”通常以厂门为界。 实践中,上班前或下班后合理的时间内,对从厂门到工作岗位之间这段距离发生的摔伤,除非摔伤是厂内机动车事故致伤或者是这段距离道路设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导致,否则不能算工伤。 |
回答者: 肖主管-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6-4 20: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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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算工伤,工伤是下班中途必须是机动车事故才能算是 |
回答者: 阿霞-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6-5 1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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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厂区内,只要不是本人引起的伤害,都应当视为工伤,工厂应当从人性化角度来理解这个问题,如果交了工伤保险,该费用支出由社保部门出,是否工伤,劳动部门才是认定的合法机构。应当上报后,交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如果工厂在一个月内不报,伤者自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回答者: djmzjz-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6-5 20: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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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工伤 在厂区内,只要不是本人引起的伤害,都应当视为工伤,工厂应当从人性化角度来理解这个问题,如果交了工伤保险,该费用支出由社保部门出,是否工伤,劳动部门才是认定的合法机构。应当上报后,交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如果工厂在一个月内不报,伤者自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回答者: wqxf520-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6-6 9: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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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工厂,应该属于在工作场所范围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号令)第十四条“(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单位若不报工伤,你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所在的区县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履行认定、鉴定手续,来维权,祝你成功。 “ |
回答者: huguofu-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6-6 14: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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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重庆暴风雪-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6-6 1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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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个有争议的问题,劳动局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不大,但根据法院的以保护劳动者权利出发的观点看,本案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较大。故,还是按照程序办理,最终会得到满意的结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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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算为工伤, 根据工伤条例规定,员工在未出厂门发生事故,虽然他已下班,但在这期间也可以算为工伤,因为他这种情况可视为工作的延续,也算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 |
回答者:匿名 回答时间:2008-6-13 10: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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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属于在工作场所范围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单位若不报工伤,你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所在的区县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履行认定、鉴定手续,来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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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算工份,非机动车、不属于工作范围不可以视为工伤。但可以用医保卡进行急救门诊报销。 |
回答者: 李小银-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6-18 11: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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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认定为工伤,但你单位的做法你可取,因为认定工伤是社保部门的事,你单位无权作出认定,单位方应该按照你个人意愿申报工伤! |
回答者: 功夫茶1975-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8-14 16: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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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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