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
|
企业单方面原因提前与员工终止合同,如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是否只需补一个月补偿金?
悬赏分:10分 问题解决时间 2008-6-5 14:06:16
从08年开始,企业提前与员工终止合同,如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还是要支付双倍补偿吗
问题所在地:广东-广州
|
智能系统提供法律援助: |
|
网友回答
|
最佳答案
| 合同未到期,企业单方终止合同的情形如果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不论是否提前30天通知员工,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必须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
|
| 劳动合同到期,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则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只须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自2008年1月1日开始算),每满一年,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已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回答者: cynic5-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6-5 11:54:52
提问者 对 cynic5 说 时间:2008-6-5 12:50:24
问题是合同期没到,提前终止。已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还需补二倍吗?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单位单方面解约,可按经济补偿的二倍给予赔偿金. 因此在单位提前三十天通知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只用付赔偿金即可.(不用另付通知金或经济补偿金了) |
提问者 对 cherrylip 说 时间:2008-6-5 12:46:35
如果没有提有三十天通知员工,则要支付二倍的赔偿金吗?
cherrylip 对 提问者 说 时间:2008-6-5 14:50:41
不提前三十天通知,则另外要付一个月工资的通知金. 不管是否提前通知,都需要按经济补偿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cherrylip 对 提问者 说 时间:2008-6-5 14:54:53
请注意: 1.不提前三十天通知,这一项就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通知金(这样讲比较好理解) 2.如果属于劳动法规定非劳动者违规的原因,而由单位解约的情况,则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只有在单位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情况下,单位则需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来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本身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所以不存在二倍的赔偿金这种说法. 4.在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就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提问者 对 cherrylip 说 时间:2008-6-5 17:36:11
非常感谢!
|
| 要支付赔偿金,根据新劳动法,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就要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果未满6个月,要赔偿半个月工资,满6个月,未满一年的,按一个月的支付,如果工资超过深圳市最低标准的三倍,那么只按三倍的计算. |
回答者: judy3923-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6-5 12:39:10
|
| 合同期没到,不叫合同终止,而是合同解除,适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至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企业是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的。 |
|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上述案例中“终止执行没有到期的劳动合同”就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形。 现如今,许多用人单位常常利用劳动者搞不清解除与终止的区别,把解除劳动合同也叫终止劳动合同,以此蒙混过关,逃避补偿金。
|
回答者: 肖主管-一级 试用期 回答时间:2008-6-5 21:07:20
|
|
我也来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