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
我单位无故不让上班,也不给生活费,我该怎么办?
悬赏分:5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6-7 12:51:10
我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几年前单位领导无故不让上班,也没给任何说法,工作中我也没有错误,多次要求上班,一直以安排不了为由,现以换领导,现任领导说,现在单位还有十多人要上班,我们必须通过竟聘上岗。可现在又过了一年多了,竟聘方案还没拿出来,而且,这期间也没有生活费,有没有法律依据,我该怎么办?
问题所在地:黑龙江-鸡西
|
智能系统提供法律援助: |
|
网友回答
|
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规定办理。
|
回答者: hnsyzhjh-二级 职员 回答时间:2008-7-11 10:31:44
|
|
我也来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