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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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辞退我之后,我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悬赏分:10分 问题提出时间 2008-6-18 13:20:28
今年1月13日我到联通合作营业厅上班,实习1个星期,1月20日签定劳动合同,今年6月5日由于所在地突然断电,导致机器充值系统登陆不上,随后我马上打电话咨询专业的系统工程师,这时老板回来问我为什么没上第二套备用系统,我说机器才开机我正在咨询有关人士,重复两套系统不好对帐,老板便以给他造成经济损失为名,强行将我辞退,同时说粗话,还不给我工资,随后我去劳动稽查大队投诉,后来工资要回,但是以我为过错方,让我承担工资的20%赔偿金,在我上班期间,单位没给我交三险一金,而且严重超时,每天早7点到晚12点下班,第二天休息,他以这种有休息为由,不给我加班费,请问,我违约了吗?还有我可以获得些什么赔偿呢?
问题所在地:吉林-长春
问题补充:其实我是想问,从上述情况来看,我违反合约了么?属于过错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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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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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该公司没有给你办理社会保险,你可以反诉该公司违法,并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同时要球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计算标准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提问者 对 vivian_wang 说 时间:2008-6-21 16:04:09
你好,在吗?
提问者 对 vivian_wang 说 时间:2008-6-21 17:18:50
其实我是想问,从上述情况来看,我违反合约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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